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和《三明市烟草专卖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高素质农民烟稻专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烟〔2024〕43号)精神,省厅下达2024年尤溪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88万元,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分解到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58万元,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今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农机专业)培育工作确定由县农机化技术学校承担,培训项目实训基地安排在农机专业合作社,计划分五期实施,对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农机专业培训的实训基地进行公开遴选,单独承担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培训的实训基地,4.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5.2016年以来未开展高素质农民(农机专业)培训的乡镇优先安排为实训基地(培训班举办地),包括培训类别专业、培训对象、培训规模(人数)、培训内容、经费预算以及培训能力、师资来源、教学条件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培训机构将申报材料报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办公室,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审,择优遴选、确定承担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农机专业培训任务的实训基地,附件:尤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实训基地申报书尤溪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