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为6月14日至7月10日,优先考虑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三、见习对象(1)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和贫困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每个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助,见习单位不得接受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且仍然有效的人员参加见习,四、补贴标准: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7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报名地址:行唐县启新大街就业服务大厅联系人:姚会丽联系电话:0311-82981541行唐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