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科学技术局等4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达州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通知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科技、财政、统计、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现将2024年度达州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范围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核定的2023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核算年度较上年度有增量且向统计部门报送了研发活动数据),二、申报条件(一)达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二)申请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必须是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申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计算依据和补助标准计算依据:以企业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申报并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费用总额作为补助计算依据,市科技局会同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核定数(以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量作为计算依据)的0.5%予以财政科技资金后补助,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50%,四、申报材料申报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达州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1),推荐单位为注册地科技主管部门,(二)受理推荐: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30日17:00前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推荐,并将《××县(市、区)研发投入补助汇总表》(附件2)打印盖章后连同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六、工作要求(一)推荐单位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七、联系方式市科技局莫林川0818—3090982市财政局夏先薇0818—2675022市统计局李敏18008188648市税务局周相金13508245559附件:1.达州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2.××县(市、区)研发投入补助汇总表达州市科学技术局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2024年9月12日附件1达州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docx附件2××县(市、区)研发投入补助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