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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试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 | 2024-09-20
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试行)为充分发挥衔接资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保障作用,现就做好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建议:一、相关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鲁财农〔2022〕11号)、《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乡振发〔2021〕2号)等,二、衔接资金支持对象衔接资金项目支持对象主要为:有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帮扶户的村以及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帮扶户,三、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一)产业发展项目,支持有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帮扶户的镇、街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支持有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帮扶户的村,鼓励镇街统筹利用衔接资金实施成方连片项目,各镇、街道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与衔接资金项目发展现状,着眼于实现脱贫享受政策户稳定增收与产业振兴有机结合,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镇、街道报送项目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报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后,六、工作要求(一)拟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三)入库项目投资规模大于上年度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衔接资金投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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