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4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申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材料并及时登录“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材料,申报人通过登录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具体填报路径为:登录系统→申报管理→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2024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后,经科室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我局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提交的运营情况、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三)提供单价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基础软件、系统软件佐证材料,指纳入单位资产管理并直接服务于各类科技活动的自有仪器和设备(含配套附件及软件)(以设备购置发票/赠与或固定资产投资佐证等客观佐证为准),(四)提供科研场所面积佐证材料,(五)提供申报单位的管理制度指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主要制度文件,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7:00(市直申报单位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负责审核),五、联系方式(一)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市科技中心大楼12楼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二)邮政编码:526020(三)业务联系电话:业务科室: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马歌2899811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技术支持):陈建宁2899820省技术支持客服:020-83163365QQ:800099528附件1.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附件2.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肇庆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