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各相关单位:为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现就开展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建设培育对象原则上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的产教融合载体,(二)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产教融合载体建设方或运营方,二、申报条件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能级或创新能力的产教融合载体纳入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范围,开展产教融合相关知识和技能服务,(七)举办有影响力、有实际效果的产教融合相关活动,三、申报材料(一)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登录进入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详细指引可参考附件操作手册(附件1)2.线下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后,五、认定流程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六、公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就基地建设培育名单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网站进行公示,申报单位亦可通过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信息,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拟委托上咨公司于9月29日下午开展政策宣介和业务申报培训,附件1: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_基地申报附件2: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