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有关工作部署,我市收到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报的申请材料,涉及130辆新能源汽车,申请补助资金231.1046万元,其中,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07辆、113.1846万元,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3辆、117.92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后将结合第三方审核情况予以上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公示期限:2024年9月12日-9月19日,监督电话:87868520(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电话:87868777,附件:1.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附件1.xlsx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