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4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温州维服科技有限公司梁成6211.12温州麦易眼镜有限公司李曼11851.423温州麦易眼镜有限公司魏源3172.484温州市金球锁业有限公司宋露3172.485温州思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姜炜2114.996温州晚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浩杰11995.287浙江罗尔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石润泽11995.288浙江罗尔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游晓牒12167.339浙江罗尔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邓梦笑12167.3310浙江罗尔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季涛涛12081.311浙江罗尔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季海波12081.3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