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兰银发〔2017〕12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社区(乡镇)初审,经办银行和徽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核查,王瑞清等1名同志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资格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资格条件的,可向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我们将按程序认真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监督电话:0939-7521802附件:徽县创业担保贷款拟发放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