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深海片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在主干道随意堆放渣土、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的通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2024年8月7日,我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深海片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在宜居路与四马路交叉口处主干道随意堆放渣土,且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未在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围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我局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中《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行为代码“SG-C02-46”第一条“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予以扣减该项目施工企业【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1分,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中《项目经理信用评价标准》行为代码“JZS-C02-39”第一条“负责项目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予以扣减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朱宗平)信用分1分,对监理单位(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廖军)未履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洒水抑尘、清洗土方车辆轮胎、冲洗地面等有效降尘措施),予以全园区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监理单位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于2024年8月26日前报送至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2024年8月26日(联系人:规划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