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为推动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我区2024年新设站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汇总审核后,推荐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考察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全面分析自身具备的条件和优势,(二)申报单位需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新设博士后科研单位工作站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10月10日(周四)17:00前发送至邮箱:rckfk2017@126.com,(三)申报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