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海盐县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海盐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1日海盐县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海盐县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管理,第二条项目验收以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书为依据,对项目的完成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提交验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只依据所提供验收资料作出相应验收结论,因提供验收资料不真实造成出具的验收结论不客观,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不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填写海盐县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交验收资料,第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向县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第六条申请项目验收时需向县科技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项目验收申请表,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第八条验收的结论意见分为通过、不通过和结题三类,认定为不通过:1.未按合同书约定,附件:海盐县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海盐县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承担单位(盖章)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时间验收申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提供验收的资料目录主管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