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现将《常德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市财政局2024年9月13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常德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申报指南、评审(审核)结果、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评价结果等全过程公开,第四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市财政局负责年度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发布当年度竞争性、辅助性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通知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或申报主体限期予以补充、补正,由市市场监管局依照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项目评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第十五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示后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第五章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