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编制《海口市金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6月26日《海口市金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编制历程《海口市金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行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内专家、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及各职能部门意见,论证范围根据《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确定金鹿工业园“城镇开发边界”确定规划范围,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区产业功能区由北部、南部高新技术产业孵化组团和产业配套服务组团组成,用地规模:金鹿工业园区总建设用地33.33公顷,土地利用规划规划用地构成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面积(ha)比例(%)07居住用地2.367.08%0701城镇住宅用地2.367.08%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367.08%10工矿用地30.2090.61%1001工业用地30.2090.61%100101一类工业用地1.765.28%100101/100102一类工业二类工业混合用地28.4485.33%12交通运输用地0.200.60%1202公路用地0.200.60%1207城镇道路用地0.001-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571.71%1402防护绿地0.571.71%规划区建设用地33.33100.00%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开发强度控制容积率采用上限指标的控制方式,工矿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采用下限指标控制,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为≥2.0二类工业一类工业混合用地容积率控制为≥1.0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控制为≤1.2(住宅用地用于解决居住在生活区的职工安置及园区配套,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高度控制为≤24米一类工业用地建筑高度≤80米二类工业一类工业混合用地建筑高度≤80米建筑密度/建筑系数控制建筑密度采用上限指标的控制方式,工矿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建筑系数采用下限指标控制,一类工业用地建筑系数≥40%二类工业一类工业混合用地建筑系数≥40%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密度≤30%绿地率控制绿地率采用下限指标的控制方式,工矿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绿地率采用上限指标控制,一类工业用地绿地率≤20%二类工业一类工业混合用地绿地率≤20%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绿地率≥40%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控制工矿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采用下限指标控制,一类工业用地投资强度≥1696万元/公顷二类工业一类工业混合用地投资强度≥1696万元/公顷居住用地规模规划居住用地2.36公顷,污水工程规划:规划园区的东侧建设污水提升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