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公办高校: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编〔2021〕22号,建立与高校办学规模挂钩的员额人员经费补助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员额人员经费补助标准,按照每年秋季学期学籍标准学生人数以及580元/生.年对公办高校予以补助,专项用于保障员额人员相关支出,该补助政策适用于已核定员额数的公办高校,目前尚未核定员额数的高校,该补助政策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2024年所需资金通过追加方式安排,2025年及以后年度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一)各公办高校应严格落实22号文要求,腾出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员额人员经费,(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用途专项用于员额人员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