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环办〔2023〕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现将2023年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奖补资金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列2024年度“2110301大气”科目,具体补助金额见附件,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按“早淘汰早奖补、早淘汰多奖补”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淘汰奖补政策,安排落实省级和本级奖补资金,二、加强对淘汰奖补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相关部门要持续做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