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办函〔2024〕14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修订)》(国知办发服字〔2024〕19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知发〔2020〕157号)的要求,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四、有关要求(一)组织申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特别是目前仍没有省级网点的县(市、区)服务机构积极申报,点击“一站式管理-申报与管理-省级项目申请入口”,转入“江苏省知识产权申报与管理系统”,填写内容后,(三)属地推荐,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s://ippa.jsipp.cn:8070/login)”,于9月23日前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并填写《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2.2024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推荐汇总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4年9月3日(联系人:黄红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