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市乡村振兴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区级审核和实地查看,现对拟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和因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务工数减少而退出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的主体予以公示:申报主体法人经营地址认定类型备注郴州市北湖区南溪高源红家庭农场刘诗飞北湖区鲁塘镇红星村就业帮扶车间新增郴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陈名金郴州开发区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13栋就业帮扶基地新增郴州市招旅华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左军北湖区华塘镇招旅村就业帮扶车间退出公示期从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时应提供具体问题事实,并提供联系人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反馈电话:区就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朱先生0735-282185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陈女士0735-2167108北湖区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