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巴马瑶族自治县培育扶持“四上”企业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巴马瑶族自治县培育扶持“四上”企业奖励暂行办法为充分发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且在巴马县注册、统计、纳税、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二、扶持奖励措施(一)优惠政策及资金扶持,凡是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四)扶持奖励资金本项中的“四上”企业是经国家统计局审定,在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确认的在库“四上”企业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6万元,对全年正常经营的在库“四上”企业每家每年奖励1万元,(二)新增“四上”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达到上规上限要求,五、申报程序及奖励资金拨付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四上”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文件下载:关联文件:巴马瑶族自治县培育扶持“四上”企业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图文解读】巴马瑶族自治县培育扶持“四上”企业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