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对象全县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二、征集范围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提出需要地方立法规范的事项,关注民生,把握重点,突出特色,以“小切口”入手,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立法建议项目,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可采取的措施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及相关资料,四、联系方式立法建议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请注明联系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