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广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17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反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安排建议审核意见(第一批)的函》(粤商务建函〔2024〕203号),现将茂名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安排(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9月2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秩序科,附件:茂名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安排(第一批).xls茂名市商务局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