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建筑面积48579.63平方米,调整的内容:调整的内容1、02动力车间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平面设计,本次申请变更总建筑面积由48548.13平方米(地上面积42057.90平方米,地下面积6490.23平方米),变更为48579.63平方米(地上面积42073.65平方米,地下面积6505.98平方米),地上面积增加21.75平方米,地下面积增加13.75平方米,变更前变更后增加面积总建筑面积(㎡)48548.1348579.6331.5地上建筑面积(㎡)42057.942073.6515.75地下面积(㎡)6490.236505.9815.75计容面积(㎡)41513.4841529.2315.75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意见反馈方式:①电子邮箱请发送到2441840274@qq.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四街华益泰康项目,③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提出,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进行咨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