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等行业的工程勘测检验检测/设计/施工/监理/、批发和零售业(含电子商务)、商务服务业、卫生等业务领域以及其他不属于省工信厅主管范围的单位,均不得申报,市州工信局不得推荐,我厅鼓励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若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中的任何一个方面不符合时,则不得申报(一项否决制)、市州工信局不得推荐,三、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2024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只组织一次,请各市州工信局负责做好本区域的申报推荐工作,包括申报材料现场和网上审核、行文推荐、报送材料等工作,纸质材料(含所有的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1个PDF文件、再装订2份,连同PDF、WORD、EXCEL电子文件,于5月11日前(或遵照市州工信局的具体规定)送达所在县(市/区)科工局,2.审核推荐,市州工信局于5月19日前组织完成对申报单位的申报类型、生产制造/研发设计情况、主导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技术中心建设情况、申报材料(含《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相关数据信息的现场和网上核实等工作;汇总附件2企业填报的发明专利申报-授权过程记录信息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一一核实;填写附件3核查工作情况表;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确定其中全面符合省级中心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单位名单,市州工信局于5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含附件1、2、3,均需加盖公章)纸质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各1份)及其相关的电子文件统一送达省工信厅(科技处),过期我厅不再受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推荐文件及其电子文档一经上报,均不得补充或更改;由于错误/虚假填报、佐证材料不足、关键数据信息矛盾或严重不一致等情形导致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或市州工信局承担,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于有效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的外省企业整体(主体)迁入湖南境内的,由其提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的有效证明,经所在市州工信局审查推荐,我厅直接予以认定,3.其他说明,我厅将依据客观事实、公开信息和相关规定要求,对市州工信局推荐的企业及其申报材料进行抽查、评审,经我厅抽查,若发现市州工信局及工作人员未按我厅要求组织进行申报材料的现场和网上核查工作、推荐了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我厅将予以公开通报,我厅未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项,鼓励严格符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单位尽早对接咨询所在市州工信局(科技科)负责人(见附件6),遵守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和要求,勿致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