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社〔2022〕43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126号)、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要求下拨2022年重大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的函》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年版)》要求,为切实推进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现将2022年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38.92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该款项列2022年“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算指标,请你单位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及时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使用和落实,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务必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结合项目开展情况及时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备案,附件:202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明细表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4月28日抄送:县府办、县监委、县审计局,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4月28日印发附件:202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补助金额备注1艾滋病防治26.992结核病防治5.293精神卫生疾病防治2.94艾滋病防治CD4细胞检测3.74(市级)合计3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