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建成1家国家级和2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适应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产业园建设管理新要求,参照国家级产业园管理办法,加强对省级产业园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二、《办法》主要内容《管理办法》送审稿分为总则、申报设立、运营管理、附则共4章14条,产业园原则上设立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力资源丰富、产业优势明显的市(州)政府所在地,规范了省级产业园申报设立的程序步骤,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向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书面评估和实地评估的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级产业园的审核设立、评估考核以及指导各地产业园建设和发展,产业园所在地的市(自治州)或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产业园发展规划、制定园区发展扶持政策、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园区发展、研究园区发展战略布局等,省级产业园所在地市(自治州)人社部门负责设立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或引进专业化管理运营市场主体,省级产业园管理机构或专业化管理运营市场主体,负责园区资本运营、产业招商、投资建设、服务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