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郴科发〔2024〕29号各县市区科工局,高新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普阵地建设,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根据《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郴科发〔2024〕19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申报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面向公众从事《科普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的科普工作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科普展示水平及科普传播能力;(二)申报单位主体信用状况良好;(三)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够独立开展科普活动;(四)具有固定的科普展览场地,并定期更新、补充科普宣传展示内容,(五)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组建了一定规模的科普志愿小分队,(六)重视科普工作,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七)有长远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八)定期向周边和边远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积极参加全市大型科普活动,在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在郴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申报材料、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郴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s://chain.czskycx.cn/)按系统提示注册,由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在平台进行审核,已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申报单位在系统按要求填写《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上传完整附件材料(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承诺书、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及设施情况、科普人员队伍情况、以往开展的科普活动相关材料、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相关证明材料、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线提交,(三)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可根据需要组织初步勘察,确保申报情况真实有效,出具推荐函,五、申报时间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0日,推荐单位在系统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5日,推荐函及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8月30日,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二)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材料,择优推荐,(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申报书、佐证材料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政策法规与监督诚信科郑蕾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惠泽路38号办公大楼郴州市科技局301室联系电话:0735-2883489附件:1.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docx2.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doc郴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