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补充遴选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的通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2024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的通知》(闽农合函〔2024〕272号)下达我区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建设任务1个,补助资金15万元,现因项目承担单位实际建设面积达不到文件要求,未通过专家评审,现对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进行补充遴选,请你们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填写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简况表(见附件),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对外合作站,本项目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故新增投资需达到30万元以上,联系人:曾静雯,0596-6327977,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8日附件: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简况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