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2024年9月3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一、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一)建设前海人工智能集聚区,鼓励人工智能高成长性企业以及先进制造、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等行业企业的人工智能业务总部进驻前海人工智能集聚区,对在前海人工智能集聚区符合集聚条件的办公楼宇实际经营的人工智能企业,对符合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对上一年度在前海合作区纳统的人工智能企业,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建设智能算力中心和智能算力调度平台,对前海管理局评定的前海合作区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对项目建设主体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在前海合作区建设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对前海合作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数据要素流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大平台、重点项目,本措施所称“人工智能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小微企业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或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深前海规〔2024〕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