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工作内容(一)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规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定《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围绕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建设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资金分配和使用、绩效管理等相关要求,协调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工作、主承包服务商、数字化服务商服务工作,(三)遴选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服务商采用项目申报评选方式,服务试点中小企业、主承包服务商、数字化服务商,由主管部门、数字化服务商、试点企业签订项目任务书并拨付相应资金,(九)做好试点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综合管理服务商同步做好区域、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的典型案例和改造经验总结,(一)第一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1.2024年1月—2024年3月:确定综合管理服务商、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商、数字化服务商、主承包服务商等优质服务商遴选,完成整体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数字化转型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财政政策支持、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支持综合管理服务商组织主承包服务商开展人才培训工作,总结企业、服务商典型案例和改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