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通过评估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农产办﹝2024﹞5号)和《宁波市海曙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海曙区省级及以上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农产办﹝2022﹞4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确定我区古林镇通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评估,拟将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奖补资金700万元下拨给古林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2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89297941,特此公示,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8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