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农田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鄞农发〔2023〕13号)的相关规定,项目开工后预拨工程施工合同价的30%,2024年鄞州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均已开工建设,现根据各镇提交的拨付进度款申请,本次合计应拨付2590000元,其中拨付邱隘镇420000元、姜山镇2170000元(其中项目一920000元、项目二1250000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74-87419867反映,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