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清华大学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相关要求及清华大学相关规定,石家庄市与清华大学围绕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等石家庄市重点产业核心技术需求设立订单式服务项目,“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清华院”)为清华大学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联合开展”石家庄清华创新专项”合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一、申报要求1.订单式服务项目要求依托清华大学申请与石家庄市重点企业单位合作,对申报项目具有研究基础,3.清华大学申请人资格由清华院负责咨询和审核,具有较好的技术储备与相关研究成果,6.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原则上由清华大学与联合申报单位共同所有,二、申报及立项程序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石家庄清华创新专项”订单式服务项目申请书》(附件),3.由清华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4.由清华院与石家庄市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初筛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的申报项目报送清华院院务会审议,5.由清华院在其官网上将院务会审议通过的申报项目向全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不适合公示的项目除外),四、联系方式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联系人:科技创新部:靳洵13810835859hbqhykc@mail.tsinghua.edu.cn如清华大学教师或在石企业有相关对接需求,生命健康领域:何飞13621300732hefei.1994@tsinghua.org.cn智能装备领域:刘刚18618220908gangliu2008@msn.com碳中和领域:何迪飞13911195563hedifei@139.com碳中和领域:赵娜13520872545942950316@qq.com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张秀蓉电话:8505759413932111189张宏燕电话:8506913613832318639附件:“石家庄清华创新专项”订单式服务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