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评单位后向公众公示相关环评信息,现将江西钮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新能源贮能材料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江西钮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新能源贮能材料项目,(2)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高新开发区,(3)建设内容:以各类有价金属合金、废料、废三元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石墨粉等为原料,二、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江西钮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高新开发区,联系人:孙总电话:0794-5373666评价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698号浙大科技园D区408室联系人:张工电话:0791-88116290三、公众意见表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请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通过以上联系方式、邮箱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江西钮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江西钮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新能源贮能材料项目一、本页为公众意见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二、本页为公众信息(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地址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路号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来源:金溪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