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2024年4月8日至4月28日,潢川县人社局委托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城区举办潢川县2024年第二期、第四期电子商务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固始县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分别于2024年4月17日和4月30日开展评价考核,经过筛查、检查及评价考核,培训合格且符合资金发放条件的学员共计98人,其中脱贫劳动力4人,现拟拨付至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98名学员培训补贴11.76万元(补贴标准:1200元/人),拨付至固始县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评价补贴1.96万元(补贴标准:200元/人),同时拨付4名脱贫劳动力学员培训期间8天生活费补贴0.096万元(补贴标准:30元/天/人),共计13.816万元,现将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0376-3005682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0376-6871155潢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附件1:潢川县2024年第二期、第四期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班培训(评价)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附件2:潢川县2024年第二期、第四期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