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8]8号)第十三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就业创业证、培训合格证工本费等,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为方便群众实现“15分钟就业圈”,发挥好零工市场在促就业方面“稳定器”“储水池”的作用,拟建设零工市场信息化线上平台,把县零工市场和全县零工驿站有效连接,搭建起一个有效的平台整体,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支付总价款的30%,现拟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人民币536850.00元(伍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3日,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