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丽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丽委办发〔2022〕29号)、《遂昌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遂委办发〔2023〕31号)要求,二、起草情况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县《十条措施》,局公卫科起草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细则,拟定了《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12日—4月12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建议2条,主要是职责划分和打分标准方面意见,采纳1条,4月13日至4月19日通过合法性审核,没有提出修改意见,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拨付方式等细化,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政策具体细则,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