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赵雪静女1973-10精神二级李遂镇2林涛男1977-05精神三级李桥镇3张秋生男1957-08精神二级仁和地区4赵星男1993-01精神三级天竺地区5孙敬禹女1972-11精神二级张镇6魏晓红女1975-09精神二级牛栏山地区7张超雨男1986-12肢体三级南彩镇8商会伶女1956-04肢体一级南彩镇9王余男1954-08肢体三级仁和地区10郭瑞扬男1980-03肢体二级北小营镇11冯可佳男1961-11肢体二级北小营镇12苏广茹女1946-06肢体二级北小营镇13梁剑男1977-09肢体三级北石槽镇14李春新男1962-11肢体二级木林镇15胡福安男1952-12肢体二级赵全营镇16邓淑兰女1950-03肢体四级李桥镇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