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规定,现将2021第2批审核通过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经审核,本次符合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的单位共251家次,涉及补贴人员281人次,拟发放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金额1016862.89元,带动就业补贴金额332000元,合计金额1348862.89元,公示期5个工作日,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718室,联系电话:0771-5505371,附件:2021年第2批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