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县教体系统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担任中层干部及副校园长,(三)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全县教育单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四)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五)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成绩突出,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等方面有创新意识并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四)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五)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标准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各学校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和“两代一委”对评选推荐工作的意见,真正把教师公认、学生拥戴、家长满意、群众认可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要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本学校、本单位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