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一、区位及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山阳县中村镇东部,三、土地利用规划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9.48公顷(合292.2亩),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7公顷,3、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33公顷,4、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13.19公顷,5、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19公顷,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93公顷,(1)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0.15公顷,(2)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1.78公顷,四、道路交通规划规划区周边道路均为现状道路,3、容积率≤1.0规划供电用地≤1.0,将规划片区内的建筑高度指标分为3级,为规划办公类建筑及工业厂房建筑,为规划居住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