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开展相关创新研究工作的支持,现组织2024年度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申报科技项目工作,一、支持对象和重点领域支持2023年、2024年全省入选的科技副总依托接收企业、产业导师依托派出单位申报科技项目,二、申报要求申报科技项目相关要求均按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具体申报要求如下:(一)科技副总项目要注重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副总接收企业及产业导师派出单位申报项目配套投入资金与省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1,(三)科技副总接收企业及产业导师派出单位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国有大中型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可以适当放宽),(四)科技副总接收企业及产业导师派出单位要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申报项目参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10号)进行管理,科技副总接收企业及产业导师派出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技副总接收企业及产业导师派出单位应签定自筹资金承诺书,(五)依托科技副总接收企业及产业导师派出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各项目申报单位即可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在线填申报项目,省教育厅负责产业导师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二)推荐部门审核1.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