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及日照市《关于做好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日工信函〔2024〕15号)的工作要求,我区对92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通过部门数据采集、企业数据核对确认、分类评价测算,形成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9月14日至9月19日,企业可登录山东省工业经济综合决策分析平台查看评价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633-8352867)附件: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名单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9月14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