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规范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起草了《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邮件发送至:hjjfc@xm.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字样,2、信函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27室,邮政编码:361006,信封上注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字样,3、电话可拨打0592-5380132,5380110,4、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3日,附件:《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入驻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9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