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和免责声明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平湖市的城市规划,平湖市人民政府会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保存于平湖市人民政府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平湖市人民政府所有,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公告《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于2024年9月3日获平湖市人民政府(平政函〔2024〕130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联系电话:0573-85621915通讯地址: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2024年9月14日调整后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范围:北至界河,南至善新公路,西至规划一路,东至规划兴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