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22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我局审核,拟发放海曙区2024年上半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55880272,附件:就业困难人员明细.xlsx被征地明细.xlsx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3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下一篇:宁波市海曙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