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科学技术局澧县财政局2024年8月22日澧县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的科技创新,第二章奖励方向第四条创新主体培育类1.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家,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当年已享受省财政研发奖补的不重复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当年获省、市奖励的不重复奖励),第六条关键技术攻关类6.对承担或参与国家、省科技创新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和市科技创新计划(十大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家,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家,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第八条创新人才支持类9.对成功申报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项目和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业,并在县科技专家服务团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中排名前10的企业,并在县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年度评价中排名前5的企业,第四章资金安排第十条本办法奖励所需资金涉及园区外企业由县财政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