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的通知》(见附件),(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西海岸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科技特派员项目须企业牵头申报,(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四)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近3年内有验收不通过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企业类)、项目负责人(非企业类)不得申报,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人才引进培养目标,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项目配套资金与申请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配比应不低于1:1,(三)2025年项目和资金数量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经本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通过“申报指南”—在“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的通知”栏,相关附件包括: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7.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9.“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