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宝人社发〔2024〕8号)文件精神,对我县创建的市、县级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进行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劳务品牌培育发展、壮大提升、宣传推介和交流展示等,现将资金奖补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7日监督电话:0917-55469900917-5542740附件:2024年眉县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一次性奖补资金汇总表.xlsx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