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二、补助对象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三、补助内容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补助,四、补助标准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照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五、申报程序按照“镇村摸底排查、村审核并张榜公示、乡(镇)复核并公示、发放补助资金”的流程进行,咨询电话:0594-5094611监督电话:0594-5094611,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