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办,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各级各类幼儿园(含沙村学校),区实验幼儿园:现将2022年春季期免除保教费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附件2),各项工作的开展,请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覃教通〔2022〕14号)的要求做好,在5月31日前,对因动态调整和后期入园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资金完成划拨后,请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档案的整理可参照2021年秋季期的要求,请及时联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区负责将本通知转达本辖区幼儿园,并组织本辖区幼儿园做好相关工作,附件:1.2022年春季期覃塘区公办幼儿园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2年春季期覃塘区民办幼儿园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2022年4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2022年春季期覃塘区公办幼儿园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附件2.2022年春季期覃塘区民办幼儿园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